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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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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南京农业大学第十九次学生代表大会的通知

时间:2018-05-30    来源:     作者:      浏览:

各学院学生会:

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和《江苏省学生联合会基层组织选举办法》的有关规定及学校实际情况,经校党委和省学联批准,校学生会决定于5月下旬召开南京农业大学第十九次学生代表大会。本次大会将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和《学联学生会组织改革方案》(中青联发〔2017〕4号)等有关政策文件要求,保持和增强青年学生工作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加强全校各级学生会组织建设和学生骨干队伍建设,坚持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宗旨,引领广大同学成长成才,为推进学校建设世界一流农业大学做出新的更大贡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会时间和地点

时   间:2018年5月25日—26日

地   点:卫岗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

二、大会主要议程

1.  听取和审议南京农业大学第十八届学生代表委员会工作报告;

2.  选举产生南京农业大学第十九届学生代表大会常任代表会议成员;

3.  听取和审议《关于修改〈南京农业大学学生会章程〉的报告》。

三、大会筹备机构

为使大会筹备工作严谨、有序、顺利开展,成立南京农业大学第十九次学生代表大会筹备机构,负责大会的各项筹备工作,下设秘书处、会务组、材料一组、材料二组、联络组、宣传组、提案组、机动组,负责开展具体工作。  

四、大会代表构成

1. 资格条件。当选代表必须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和道德修养,主动关心学校建设发展,积极参加校园活动,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工作、学习成绩突出,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  

2. 名额分配。第十九次学生代表大会拟定代表192人,各类代表指导性比例为:学生会骨干不多于40%,党员不多于30%,女性代表不少于25%。代表名额的分配,拟参照上述各比例要求,按照各选举单位人数以及工作需要确定。校学生会提名的代表候选人分配到各学院和有关单位参加选举。社团代表由校学生社团管理联合会组织选举产生。  

3. 代表产生办法。各选举单位按分配名额组织学生进行酝酿提名,并征求有关学生会成员意见确定代表候选人,代表候选人数应多于应选人数的30%,报所在单位党组织和校学生会同意后,提交选举单位学生代表大会无记名投票,选举产生参加大会的代表。  

五、常代会委员、常委成员名额及候选人名额

南京农业大学第十九届学生代表大会常代会拟定委员27名,提名候选人35名,差额8名;拟设常委13名,提名候选人14名,差额1名;拟设主席1名,副主席7名(含工学院主席1名)。  

六、大会选举办法

1.  校第十九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由各选举单位实行差额选举产生,候选人的差额比例不少于30%。

2.  校第十九次学生代表大会常代会委员由第十九次学生代表大会实行差额选举产生,候选人数的差额比例为30%。

3.  校第十九次学生代表大会常代会常委由第十九次学生代表大会常代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实行差额选举产生,候选人数比应选人数多1人。

4.  校学生会主席、副主席由第十九次学生代表大会常代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

     召开南京农业大学第十九次学生代表大会,是我校学生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全校各级学生会要认真做好各项工作,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尊重学生民主权利,确保大会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