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
为落实团中央《关于印发<基层团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和全面从严治团工作要求,提升我校共青团工作水平,校团委决定开展2020年度基层团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工作,现将相关事宜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各学院团委书记
二、考核时间
2021年4月21日
三、考核地点
卫岗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108会议室
四、考核内容
述职评议考核内容要按照《基层团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暂行办法》要求(见附件1),结合工作实际,聚焦落实团委引领凝聚青年、组织动员青年、联系服务青年的基本职责,围绕学院团委2020年度在引领力、组织力、服务力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等方面工作的主要做法成效、存在的问题不足和2021年工作计划进行述职,重点突出以下几方面内容:
(一)强化思想政治引领主责主业落实情况。包括“青年大学习”“灯塔工程”“青马工程”“团干部讲党团课”等思想政治引领有关工作情况;面向团员青年开展理想信念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实践育人等情况;理论宣传和教育引导情况;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情况。
(二)加强团的基层建设“命脉工程”推进情况。包括团员发展、团组织关系转接、团费收缴、“推优”入党等基础团务开展情况;团干部队伍建设、教育培训、从严管理情况;团组织规范化设置运转、开展“三会两制一课”和团的阵地建设等情况。
(三)联系服务学生及维护学生权益工作情况。各学院团委结合自身实际,围绕如创新创业、升学就业、学业辅导、权益服务、困难帮扶、心理健康等在学生成长成才中能发挥团组织联系服务学生职能的相关工作落实开展情况。
(四)围绕党政中心、提升大局贡献度工作开展情况。如围绕国家重大战略组织动员团员青年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及相关工作情况;围绕广东实现总定位总目标,组织团员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活动,开展“两帮两促”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科技创新及高质量发展、“双区”驱动建设、参与生态环境污染防治和基层社会治理等情况。
(五)落实全面从严治团,推动改革情况。包括贯彻“党管青年”原则、请示报告制度落实情况、“党建带团建”落实情况;各学院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情况等。
五、考核流程
(一)前期准备阶段
各学院团委书记要对照述职评议考核主要内容和学院团委年度目标开展调研检查、总结经验、查摆不足,提出2021工作目标或努力方向,并认真撰写述职报告。述职报告应包括主要做法成效、存在问题及工作目标三方面,要求简明扼要,重点突出,以实例和数据说话,并于2021年4月16日17:00前提交电子版至njaugqt@163.com。
(二)评议考核阶段
校团委将于2021年4月21日组织开展基层团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专题工作会议,采用ppt形式汇报,时间控制在5分钟以内。
(三)结果运用阶段
校团委将结合考核排名情况对各学院工作情况形成综合评价意见,肯定成绩,指出问题,并向各学院团委及同级党委反馈。评议结果分为“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次。对综合评价等次为“好”的学院,校团委将在年度相关评优评先中优先考虑,并给予一定激励。对综合评价等次为“一般”和“差”的,相关团组织及其负责同志一年内不得参加团内评奖评优,学校团委将约谈提醒,督促限期整改。
对述职评议考核中指出的问题,基层团组织要及时分析梳理问题清单、提升举措和整改时间,整改落实情况将纳入下一年度述职评议内容。
六、工作要求
开展述职评议考核工作是团中央的明确要求,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落实全面从严治团,坚持“大抓基层”鲜明导向,抓好团内关键少数的重要举措。
各学院团委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以将党的青年工作在基层落实落地落细为目标要求,认真做好述职评议考核相关工作。
共青团南京农业大学委员会
2021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