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学院、各学生社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和青年工作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中共教育部党组、共青团中央对高校学生社团建设管理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学生社团规范管理,促进学生社团健康有序发展,提升第二课堂育人成效,根据《南京农业大学学生社团管理办法》(党发〔2020〕125号)和《南京农业大学学生社团管理细则(修订)》(南农大团〔2022〕28号)相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2023学年南京农业大学校级学生社团考核及星级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对象
成立时间满1年且2022-2023学年在册的全体校级学生社团
二、工作时间
2023年4月~5月
三、工作安排
(一)社团自查及材料提交(4月28日-5月12日)
参加考核的学生社团须对照《南京农业大学校级学生社团考核及星级认定实施办法》(附件1)和《2022-2023学年南京农业大学校级学生社团年审考核材料》(附件2)中相关要求进行自评和准备材料。考核材料电子版于2023年5月11日18:00前发送至社团管理中心邮箱:shetuanbunjau@163.com。材料纸质版装订成册后由指导教师和业务指导单位在封面、年审承诺书位置签字盖章后交至学生社团活动中心值班室(卫岗校区:学生二食堂三楼;浦口校区:学生宿舍9号楼负一层)(注:不认可电子签名,如指导教师有特殊情况,可在指导教师审查材料后由社团指导单位负责人代签)。
(二)材料审查考核(5月13日-16日)
校团委依据《南京农业大学学生社团管理细则(修订)》,结合学生社团提交的相关材料对其进行考核,并给出年审考核结果。
年审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年审结果为“优秀”的学生社团,将在评奖评优、活动经费、场地使用等方面优先支持。年审结果为“优秀”“合格”的学生社团可按期换届并继续注册。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学生社团,限期整改且不参与星级评定,整改期内不得开展与整改内容无关的任何工作。
(三)星级社团评定(5月17日-23日)
1.我校星级学生社团分为五星、四星、三星、二星、一星学生社团五个等级。本次星级社团评定工作设五星学生社团8个,四星学生社团10个,三星学生社团15个,二星学生社团20个,一星学生社团不设具体数量。根据学生社团考核结果从高到底确定入选四、五星级学生社团评定资格的学生社团。三星级至一星级的学生社团依据考核结果得分高低直接评定。
2.入选四、五星级学生社团评定资格的学生社团须参加校团委组织的星级学生社团评定答辩。答辩内容从学生社团思想建设情况,社团建设运营情况,社团活动开展情况、社团影响力等进行汇报,并回答评委提问。校团委社团管理中心根据年审考核得分(60%)和答辩得分(40%)两部分成绩之和从高到低确定五、四星级学生社团。星级评定结果经学校学生社团建设管理评议委员会工作会议审议通过后在校团委网站发布。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学生社团考核和星级认定工作是加强学生社团建设管理的重要措施,各学生社团业务指导单位、指导教师和社团负责人务必高度重视,全力配合,认真总结本学年工作,做好内部自查和审查,主动发现问题并积极整改,切实增强社团工作实效,提升社团工作水平。
2.增强实效。各学生社团指导单位、指导教师要以本次考核及星级认定工作为契机,有效指导学生社团建设发展,把握正确的发展方向,加强社团思想政治教育,规范日常管理,提升工作水平,切实增强学生社团第二课堂育人成效。
3.创新发展。各学生社团业务指导单位要承担起学生社团健康有序发展的主体责任,以培养大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为目标,加强对所负责学生社团活动的监督指导和社团成员的教育管理,推动学生社团在繁荣校园文化和促进成长成才等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杜淼鑫:025-84399979(卫岗校区)
025-58606547(浦口校区)
李培森:13011909286
徐晨晨:15371016412
附件:1. 南京农业大学校级学生社团考核及星级认定实施办法
2. 2022-2023学年南京农业大学校级学生社团年审考核材料
共青团南京农业大学委员会
202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