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业务指导单位、学生社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总结学生社团品牌载体建设工作的经验做法,持续加强学生社团建设项目管理,深入推进学生社团活动品牌化建设,发挥好学生社团在第二课堂中的育人功能,经研究,决定开展第十八批学生社团品牌载体建设结项验收工作以及第十九批学生社团品牌载体建设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第十八批学生社团品牌载体建设结项
1.结项验收时间: 2024 年 10 月
2.结项材料
各学生社团根据项目实际开展情况,填写《南京农业大学学生社团品牌载体建设项目结项书》(以下简称“结项书”)( 附件1),并整理相应支撑材料(照片、视频、新闻截图等)。结项材料应围绕项目开展的基本情况介绍、活动计划、活动内容、典型做法、思考和改进等方面进行总结,侧重项目实施的成效。
结项书纸质版及相关支撑材料于 10 月31 日 17:00 前交至社团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卫岗校区:学生第二食堂三楼学生社团活动中心;浦口校区:学生公寓9幢负一层学生社团活动中心;滨江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C区102),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hetuanbunjau@163.com(以“XX社团第十八批结项材料”命名)。
二、第十九批学生社团品牌载体建设立项申报
1.申报对象
南京农业大学正式注册的学生社团
2.申报内容
本次立项申报工作采取“分类申报、择优立项”的方式,围绕“青春心向党,奋进新征程”主题,拟立项资助社团开展系列精品活动,可多个社团联合申报,每个项目参与社团不超过3个。
申报项目可围绕以下方向展开:
(1)思想宣传类活动。 引导学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强四史及校情校史教育等,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
(2) 学术科技类活动。 发挥专业学科特色,拓宽学生知识面,将科研学习与兴趣爱好紧密结合,提升学生知识应用能力、逻辑推理能力、表达能力、创新能力。
(3)公益实践类活动。将专业所学应用到社会实践中去, 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在实践中领悟和践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精神文明,长才干、做贡献。
(4)文化艺术类活动。 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继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开展形式丰富的艺术体验活动,提升学生艺术修养、审美能力、鉴赏能力,塑造正确的文化观、价值观,增强文化自信。
(5)体育竞技类活动。 引导广大同学积极参加体育锻炼, 培养学生的运动兴趣,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在体育竞技中增强体质、健全人格、锤炼意志。
(6)成长服务类活动。 鼓励走出课堂,拓宽生活视野,增强团队协作力、情绪管理能力、人际沟通技巧以及社会责感,促进综合素质的全面提升。
3.申报要求
(1)主题鲜明,内容积极。 项目主题明确,符合国家法律 和学校相关规定,符合学校人才培养和青年学生需求,激励同学们在学习中成长、在知识中成才、丰富学校第二课堂活动、提高大学生综合素质,助力学生在成长中养成良好生活学习习惯,具有切实有效的积极作用。
(2)注重实效,突出特色。 项目内容切忌华而不实,应具有较强的思想性和教育性,切实做到培养学生的学习能力、独立能力、创新能力;要贴近社团实际,突出活动品牌特色,目的明确、可操作性强;要有计划、有目的地开展系列活动,广泛吸引同学参与,扩大活动覆盖范围及影响力。
(3)鼓励合作,打造精品。 鼓励各级各类社团之间联合 申报(须确定一个社团为主要牵头单位,在申报材料中明确各 社团的分工合作),通过相互协作发挥社团各自优势,将项目做实做细,提升社团服务学生成长成才的能力,促进社团共同发展。
4.工作流程
(1)项目申报。各社团申报数量不限,申报时须填写《南京农业大学学生社团品牌载体建设立项申报表》(附件2)和《南京农业大学学生社团活动经费预算表》(附件3),于10月31日17:00 前交至社团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卫岗校区:学生第二食堂三楼学生社团活动中心;浦口校区:学生公寓 9幢负一层学生社团活动中心;滨江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C区102,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hetuanbunjau@163.com(“xx 社团第十九批立项申报材料 +类型 ”命名)。
(2)项目评审。校团委将组织评审,对社团提交的申报材料根据综合评审意见进行评分(具体评分标准参见附件4) ,依据评分排名确定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给予相应经费支持。 立项结果将在校团委网站首页公布。
(3)项目实施。立项的学生社团自立项结果公布之日起,按照既定方案认真组织实施,活动期间做好记录、宣传工作,确保活动质量。
(4)结项验收。下学期初,项目负责人需及时提交活动总结,校团委将依据提交的材料进行项目终期验收。
5.其他事宜
(1)社团负责人应就立项申报工作与社团指导老师充分 沟通,指导单位应对项目策划提出指导意见,保证项目质量。 项目的开展落实情况由校团委负责监督。
(2)对于立项项目,将根据项目立项等级给予相应经费支持,活动经费分项目立项和结项两次划拨至指导教师,具体使用情况由指导教师负责监管。如项目验收不合格,剩余经费将停止划拨。
(3)项目费用支出必须符合学生活动经费使用的有关规定,各学生社团项目结项时需按有关规定报送项目经费使用情况。
(4)五星级社团的申报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考虑。
(5)第18批学生社团品牌载体建设未结项的学生社团一票否决,不予立项。
联系人:房泽宇
联系电话:15327371762
附件:
1.南京农业大学学生社团品牌载体建设项目结项书
2.南京农业大学学生社团品牌载体建设立项申报表
3.南京农业大学学生社团活动经费预算表
4.南京农业大学学生社团品牌载体建设立项评分细则
共青团南京农业大学委员会
2024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