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业务指导单位、各学生社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论述,落实中共教育部党组、共青团中央对高校学生社团建设管理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学生社团规范管理,促进学生社团健康有序发展,充分发挥学生社团在人才培养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南京农业大学学生社团管理办法》(党发〔2020〕125号)和《南京农业大学学生社团管理细则(修订)》(南农大团〔2022〕28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25-2026学年校级学生社团成立、变更及注销申请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生社团成立申请
(一)申请对象
由南京农业大学在校学生发起的、符合学校学生社团管理规定的拟成立学生社团。
(二)注册登记条件
1.有20名及以上的本校在读学生联合发起,所有发起人均须具有正式学籍,未受过校纪校规处分,具备开展该社团活动所必备的基本素质;
2.学生社团负责人须政治立场鲜明、学习成绩优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需为前1/2以内)、组织能力突出,无课业不及格情况且未受过学校处分;学生社团负责人至少有一年学生工作经验,且政治面貌应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或共青团员,思想宣传类和公益实践类社团的负责人原则上应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3.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名称应与其业务性质相符,应符合法律法规要求,不得违背校园文明风尚和社会公共道德;
4.有明确的指导单位,原则上业务指导单位应是与社团业务相关的校内机关职能部门、教学单位、校(院)党组织或校内学术科研机构;
5.有1名指导教师,思想宣传类及公益实践类社团指导教师政治面貌须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6.有规范的社团章程,包括类别、宗旨、成员资格、权利与义务、组织管理制度、负责人产生程序、章程修改程序、社团终止及其他应由章程规定的相关事宜;
(三)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详见附件。
(四)提交要求
请于5月18日12:00前将纸质版材料一式一份提交至社团建设服务委员会办公室(卫岗校区:学生第二食堂三楼学生社团活动中心;滨江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C区115),电子扫描版发送至邮箱shetuanbunjau@163.com(以“XX社团拟成立申请材料”命名)。
二、学生社团变更申请
(一)申请对象
已在我校正式注册,拟变更指导单位、指导教师、社团类别、社团性质的校级学生社团。
(二)申请材料
填写《南京农业大学学生社团情况变更申请表》,详见附件。
(三)提交要求
请于5月18日12:00前将纸质版材料一式一份提交至社团建设服务委员会办公室(卫岗校区:学生第二食堂三楼学生社团活动中心;滨江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C区115),电子扫描版发送至邮箱shetuanbunjau@163.com(以“XX社团情况变更申请材料”命名)。
三、学生社团注销申请
(一)申请对象
已在我校正式注册,需申请注销的校级学生社团。
(二)申请材料
填报《南京农业大学学生社团注销申请表》,详见附件。
(三)提交要求
请于5月18日12:00前将纸质版材料一式一份提交至社团建设服务委员会办公室(卫岗校区:学生第二食堂三楼学生社团活动中心;滨江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C区115),电子扫描版发送至邮箱shetuanbunjau@163.com(以“XX社团注销申请材料”命名)。
四、其他事项
(一)请各指导单位、指导教师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工作流程审核相关材料,确保申请材料符合要求。
(二)所有申请材料须真实、规范、完整,逾期提交或申请材料不全将不予受理。
(三)社团管理评议委员会将对收到的申请材料进行集中审议,审议结果详见校团委公示。
联系人:邓皓丹 侯雨婷
联系电话:025-84396635、14751950522
共青团南京农业大学委员会
2026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