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生社团业务指导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中共教育部党组、共青团中央对高校学生社团建设管理的相关要求,进一步规范我校学生社团建设管理、明晰学生社团业务指导单位职责,根据《南京农业大学学生社团管理办法》(党发〔2020〕125号)和《南京农业大学学生社团管理细则(修订)》(南农大团〔2022〕28号)文件精神,现将学生社团业务指导单位负责人变更申请工作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各学生社团业务指导单位(详细名单见附件3)。
二、资格要求
业务指导单位负责人应是校内机关职能部门、学院党委负责人。
三、工作要求
请有变更需求的单位于7月13日12:00前,填写《南京农业大学学生社团业务指导单位负责人变更申请表》《南京农业大学学生社团业务指导单位工作责任书》(见附件1-2),签字盖章后扫描为PDF格式命名为“业务指导单位名称+社团名称+变更申请表”提交至邮箱stglzx@stu.njau.edu.cn。
校团委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统一在社团管理系统中完成相应权限变更。
联 系 人:邓皓丹
联系电话:025-84396635
附件:
1.《南京农业大学学生社团业务指导单位负责人变更申请表》
2.《南京农业大学学生社团业务指导单位工作责任书》
3.《南京农业大学2026-2027学年学生社团业务指导单位名单》
共青团南京农业大学委员会
2026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