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团工委、团总支、直属团支部,
校学生会、校研究生会、各学生社团:
为表彰2022年度学校各级团学组织在组织青年、引导青年、服务青年和维护青年合法权益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一步培育和形成创先争优的浓厚氛围,推动学校共青团事业的发展和团员青年成长成才,校团委决定在2023年五四青年节到来之际,评选表彰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本次评选设“五四红旗团委”“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五四红旗团支部”“青年五四奖章”“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六类奖项。
二、评选范围
在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及青年教职工(35周岁以下)。
三、名额分配
1.“五四红旗团委”全校评选5个;“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全校评选10个。
2.“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由校团委根据各二级团组织团员人数、学社衔接以及青年大学习的完成情况,综合考虑后分配名额,对于学社衔接四项数据完成率达到100%与青年大学习完成率达到90%及以上的组织给予增加名额奖励。名额分配见附件1。
3.获得“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的团支部书记原则上自动获评“优秀共青团干部”(团支部支委内可进行调剂),不占学院名额指标。
4.“青年五四奖章”全校评选不超过15人(包含教职工与学生),由二级团组织推荐,推荐人数均不超过2名,校团委根据推荐情况,组织差额评审。
5.青年教工申报“优秀共青团干部”,由二级团组织推荐,推荐人数均不超过1名,校团委根据推荐情况,组织评审,最终选出12名“优秀共青团干部”进行表彰。
四、评选标准
1.“五四红旗团委”评选标准:能认真贯彻《南京农业大学学院团委工作条例》(南农大团字〔2013〕38号);学院党政领导重视,团组织机构健全,有很强的凝聚力、战斗力;组织建设、团员推优、评优评奖等各项工作严谨规范;能认真组织开展团员思想政治教育、课外学术科技、校园文化、志愿服务等方面工作;在日常工作和突发事件中表现突出,开展活动具有鲜明特色,团员参与踊跃,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年度内无重大事故发生。
2.“五四红旗团支部”评选标准:团支部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按期换届,认真履行民主选举程序。认真规范做好团员发展、“三会两制一课”、双述双评、推优入党、团费收缴等工作。团支部及所属团员、团干部的基本信息均已登录“智慧团建”系统。团支部各项工作规范,围绕团员思想引领和成才服务经常开展支部活动,工作有创新且效果良好。
3.“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评选标准:在符合“五四红旗团支部”各项条件的同时,能根据实际情况和班级特色,以服务学生成长成才和支部发展目标,扎实有效地开展特色品牌主题团日活动,积极引导青年勤奋学习、实践创新,工作有创新且效果良好,具有较强的示范引领作用。
4.“青年五四奖章”评选标准:
(1)教职工: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思想觉悟高;年龄35周岁以下(1988年5月1日后出生),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积极弘扬青春正能量;爱岗敬业,扎根基层一线,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不平凡的业绩;积极服务社会,在重大工作项目和重大政治任务中作出重要贡献,具有较强示范引领作用;投身学校改革发展工作、关心学生成长成才,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创新进取,在本领域积极创新创业创优,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教职工含在职在岗的在编人员、非编人员、人才派遣人员、博士后及中山青年研究员。
(2)学生: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较高的政治觉悟,能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学习,在各项社会活动中做团员的表率。学习成绩良好,曾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共青团干部称号并表现突出;关心集体,乐于奉献,积极参加各种社会工作,在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校园文化体育活动、志愿服务活动、社会实践活动、学生工作、社团工作中表现突出。
5.“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标准:担任团干部一年以上,入团年龄满14周岁,本人基本信息已登录我校“智慧团建”系统,2017年以后发展的团员须有发展团员编号;思想素质高,能正确把握并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在青年中起到先锋模范作用;爱岗敬业,作风扎实,关心共青团工作,策划组织团的活动有特色有成效,在实践中发挥骨干带头作用;为人坦诚,乐于助人,群众基础深厚;坚持原则,公道正派,无违规违纪事件;若为二年级以上本科生,上一学年综合测评须为A等。
6.“优秀共青团员”评选标准:年龄不超过28周岁,入团年龄满14周岁,本人基本信息已登录我校“智慧团建”系统,2017年以后发展的团员须有发展团员编号;思想素质高,能自觉贯彻党的方针政策;主动关心团的工作,积极参加团的活动,能起到表率作用;团结身边青年师生,诚实正派,群众认可,无违规违纪事件;若为二年级以上本科生,上一学年综合测评须为A等。
五、评选程序
1.“五四红旗团委”评选程序:经学院团委申报,所在单位党委同意,报校团委后组织答辩评审。同等条件下,“五四红旗团委”优先考虑年度考核排名靠前者。
2.“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评选程序:“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由二级团组织推荐,校团委根据推荐情况组织差额答辩评审。
3.“青年五四奖章”评选程序:经二级团组织推荐,将申请材料报校团委,校团委根据推荐情况,组织差额评审。
4.“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评选程序:各二级团组织根据“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名额分配情况和评选要求,组织团支部和全体团员进行评选,评选结果由二级团组织公示三天无异议后,报校团委。
5.青年教工申报“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程序:经二级团组织推荐,将申请材料报校团委,校团委根据推荐情况,组织差额评审。
六、相关要求
1.各二级团组织根据名额分配情况和评选要求,秉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通过自下而上层层推荐,择优确定人选;要将评选表彰作为对团员青年进行教育引导的重要手段,形成正确导向,调动和激发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团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2.各申报单位和个人根据申报奖项认真填写申报表(见附件),撰写事迹材料。申报材料要求简明扼要,突出重点,字数在1000字以内。申报表和申报材料不得过度包装。
3.请于4月13日17:00前将相关申报表和事迹材料(一式2份)及“2022年度五四表彰申报汇总名单”(1份)纸质盖章材料交至校团委组织部。电子版材料以压缩包形式(以“**团委/团工委/团总支2022年度五四表彰材料汇总”命名)发送至校团委组织部邮箱。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联 系 人:王亦凡 晏梓琴
联系电话:025-84395861
电子邮箱:njaugqt@163.com
办公地址:卫岗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205室
附件:
1.2022年度南京农业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名额分配表
2.2022年度南京农业大学“五四红旗团委”申报表
3.2022年度南京农业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表
4.2022年度南京农业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申报表
5.2022年度南京农业大学青年教工“青年五四奖章”申报表
6.2022年度南京农业大学学生“青年五四奖章”申报表
7.2022年度南京农业大学青年教工“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表
8.2022年度南京农业大学学生“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表
9.2022年度南京农业大学学生“优秀共青团员”申报表
10.**团委/团工委/团总支2022年度五四表彰申报汇总名单(样例)
共青团南京农业大学委员会
2023年4月1日